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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效检测

时间:2017-07-24 16:56:02 浏览次数:7294

中国能效标识

能效标识又称能源效率标识,是附在耗能产品或其最小包装物上,表示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标签,目的是为用户和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引导和帮助消费者选择高能效节能产品。

认证产品范围

中国能效强制实施的产品有:显示器、液晶电视机、等离子电视机、电饭锅、电磁炉、家用洗衣机、电冰箱、储水式电热水器、节能灯、高压钠灯、打印机、复印机、电风扇、空调等。



澳大利亚温室和能源最低标准(GEMS)符合性政策

为了提高电器设备和各行业产品能源利用效率,提升显著的经济和环境效益,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颁发了温室和能源低标准技术法规(简称GEMS)并于2012年10月1日起生效,新的GEMS法规不仅涵盖了以往主要政策工作,强制性的最低性能标准(简称MEPS)。GEMS法规在MEPS注册方面,对比以往,申请人不能够在澳洲官网上选择任意一个州注册了,取而代之的是统一要Australian Regulator注册,与此同时,在澳大一时利亚各州和管辖区域内,针对所有产品类型,GEMS法规不再设置一个单一的注册费,产品类型将划分为四个类别,注册费用由440澳元到780澳元不等,注册期限为5年GEMS认证是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政府于201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一项强制性能效认证,用于取替MEPS认证。由于GEMS认证规定必须由澳大利亚或新西兰本地申请商才能注册申请,在一定程度上,对中国的产品存在一定的贸易壁垒。

认证产品范围

目前GEMS认证管制的产品有:

紧凑荧光灯、特低电压转换器、双端荧光灯、荧光灯镇流器、白炽灯、洗衣机、干衣机、洗碗机、外部电源、电视、数字机顶盒、电热水器、空调和热泵、三相电动机、家用制冷器具、制冷塔/精密空调、商用冰箱、陈列柜、配电变压器等。

认证流程

第一选择产品进行测试,测试依据的标准与原MEPS认证一致,一般来说只要是ISO 17025认可实验室提供的测试报告皆可获得认可;

第二提交测试报告等资料进行GEMS注册,资料审核通过后将获得GEMS认证证书。新的GEMS法规在注册方面有新的要求,申请人不能选取单个州进行注册,而是统一到澳大利亚监管局进行注册,并且根据产品类别,注册期限为5年。


美国能源部DOE


美国联邦法规(10 CFR 430)已明定出:凡是进入美国市场的外接式电源供应器,都应达到最小能效等级:level IV且在产品上明确标示出。不仅如此,也强制要求制造商、品牌商向DOE提交两份重要声明文件。第一是产品达到联邦法规在能效要求的符合性宣告(Compliance Statement),第二是产品的首次证书报告(First Certification Report),两份文件均须透过邮寄方式,递送至美国能源部(DOE, Department of Energy)。


认证产品范围

DOE监管许多电器和消费类电子产品,包括EPS、电视机、冰箱、空调、洗衣机布、家用取暖设备、微波炉、电池充电器、吊扇灯套件、荧光灯镇流器等



     
加洲能源法规CEC



CEC是于 2005 年 12 月 30 日美国加里福尼亚州能源委员会(California Energy Commission)依法实施的电器能效法规( Appliance Efficiency Regulation )。 该法规实施的目的是为了节约能源,提高用电产品的效率,减少温室效应和气体排放。从2006年7月1号开始,凡外置电源(AC/AC,AC/DC adaptor)出口美国的加州,都必须满足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能源委员会所颁布的加州能效法规,这个加州能效法规是在美国能源之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个新的能效法规。

认证产品范围

CEC的外置电源的定义的范围是:单相电压输入的AC/DC或者AC/AC的外置电源适配器。



美国能源之星(Energy Star)

能源之星(Energy Star),是美国能源部和美国环保署共同推行的一项政府计划,旨在更好地保护生存环境,节约能源。主要针对消费性电子产品的能源节约计划。能源之星计划于1992年由美国环保署(EPA)和美国能源部(DOE)所启动,目的是为了降低能源消耗及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该计划后来又被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台湾、新西兰及欧盟采纳。该计划为自愿性,能源之星标准通常比美国联邦标准节能20-30%。最早配合此计划的产品主要是电脑等资讯电器,之后逐渐延伸到电机、办公室设备、照明、家电等等。后来还扩展到了建筑,美国环保署于1996年起积极推动能源之星建筑物计划,由环保署协助自愿参与业者评估其建筑物能源使用状况(包括照明、空调、办公室设备等)、规划该建筑物之能源效率改善行动计划以及后续追踪作业,所以有些导入环保新概念的住家或工商大楼中也能发现能源之星的标志。

认证产品范围

1992年由美国环保署参与,最早在电脑产品上推广。现在纳入此认证范围的产品已达30多类,如家用电器,制热/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照明产品等等,目前在中国市场上做得最多的是照明产品,包括LED光源,节能灯(CFL),灯具(RLF),交通信号灯和出口指示灯。




欧洲能源标识(ErP指令

为提升耗能产品的环境绩效,控制生态环境污染。欧盟于2009年10月31日正式发布了与能源相关的产品的生态要求指令2009/125/EC,即ErP(Energy-related Products)指令《为能源相关产品生态设计要求建立框架的指令》,它是EuPhoria(Energy-using Products)指令(2005/32/EC)的改写指令,于2009年11月10日开始生效。

为完善EuP指令2005/32/EC,并进一步扩充其范围,欧盟于2009年10月31日正式发布了与能源相关的产品的生态要求指令2009/125/EC,此指令规定与能量有关产品(Energy-related Products)生态设计要求的框架。自2009年11月20日起,ErP指令2009/125/EC取代原EuP指令(2005/32/EC,2008/28/EC)。

原来基于EuP指令的IM将同时转为此指令的IM。

新旧指令对比

ErP指令与EuP指令相比,最主要的变化就是将原EuP指令中的耗能产品(Energy-using Products)扩展为能源相关产品(Energy-related Products),扩大了EuP指令的范围。能源相关产品是指当其投放欧盟市场和/或投入使用时,会影响到能源消耗的产品;或其环境性能可独立地予以评定的拟装配到本指令所涵盖的产品上的零件。

认证产品范围

与EuP相同,ErP指令不适用于人及货物的运输工具。

除原EuP指令涵盖的耗能产品:简单机顶盒、电视机、外部电源、不带整体体式镇流器的荧光灯、气体放电灯镇流器,和使用该类灯和镇流器的灯具、非定向家用灯、定向灯、LED灯、灯具、灯具控制器(包括LED驱动器和电子变压器)、调光器和感应器、电机、家用制冷器具、循环泵外,还包括其它保存能量的产品,如窗户、绝缘物料或用水产品(如淋浴头、水龙头等)。




加拿大资源部(NRCan)能源效率要求

加拿大自然资源部(英语:Natural Resources Canada、法语:Ressources naturelles Canada)是加拿大联邦政府部门之一,是1995年由能源(Energy)、矿物及资源部(Energy, Mines and Resources)与森林部(Forestry)合并而成立。加拿大自然资源部(NRCan)负责监督和执行能源效率条例,能源效率条例为各种耗能产品设置了最低的能效要求、标签要求以及有关能源使用的信息要求。所有进口到加拿大出售、租赁或从制造省转运到另一个区域(跨省运输)的受管制产品都应当满足规定的能效要求,加拿大自然资源部要求这些受管制产品必须贴上由加拿大标准委员会(SCC)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所颁发的能效验证标识。

2009年10月,加拿大自然资源部 (NRCan) 宣布将对一系列产品类别的能效测试要求进行更改,2011年5月1日,强制性备用电源性能标准将在加拿大的便携型音响产品、电视机和视频产品中开始执行。2010年7月1日对外部电源的要求进行了更改,其认证标志和报告要求则要从 2011 年 5 月 1 日开始生效。2012年4月12日,最新的修正提案正式强制实施。此前,加拿大自然资源部(NRCan)于2010年6月29日发布了关于《能源效率条例》修正提案的第317号WTO/TBT通报(G/TBT/N/CAN/317)。随后,NRCan分别于2010年8月18日和2011年10月21日对上述通报进行了两次补遗,最终的修正提案已于2017年4月12日正式实施。

新条例提高了之前条例管控的电动机、住宅燃气锅炉、住宅燃油锅炉、干式变压器、大型空调和热泵、商用独立式空调、通用反射白炽灯(一般用白炽反射灯)等七种产品的MEPS(或扩大其产品范围),同时,为电子产品(紧凑型音频产品、电视机和视频产品)的待机、外部电源、数字电视适配器、电热锅炉、便携式空调、单机组立式空调和热泵等五种产品引入了MEPS及报告和符合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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